@党员干部 巧为“己”字加“偏旁”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

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做到“尺”不离身、不离心,常用“戒尺”量廉洁,而“守纪”贵在“守己”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巧为“己”字加偏旁,自觉做到遵“纪”守法,把党的纪律铭“记”于心,面对形形色色的外部诱惑,要心怀“忌”惮、不为所动,不以事小而为之,不以事杂而乱为,在“守己”中严明党的纪律,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成长环境。

巧为“己”字加上“绞丝旁”,遵纪守法、行有所止,把党的纪律摆在“首位”。党的纪律是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,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。回顾百年党史,许多熠熠生辉的时刻,都是围绕维护、严明和遵守党的纪律展开,给我们党的发展留下了宝贵财富。党的纪律是“紧箍咒”,也是“安全带”,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,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健康发展,更有利于提升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。“纪”字左边是“纟”,右边是“己”,简单来说就是“用绳子约束自己”,明纪律、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全面了解掌握党的各项纪律规矩,真正做到学思用贯穿、知信行合一,使遵规守纪内化为“日用而不觉”的行为方式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,在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上下功夫、见成效,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明确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入脑入心。

巧为“己”字加上“言字旁”,铭记于心、言有所戒,把党的纪律挂在“嘴边”。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,也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成功经验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要加强纪律教育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、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”党的纪律绝不是写在纸上的“空洞条文”,切不可敷衍了事、浅尝辄止,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列为“必修课”,常学常悟、真学真做,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。“记”字左边是“讠”,右边是“己”,要把党的纪律印在脑里、挂在嘴边,不能随心所欲、为所欲为,在与人交谈中保持谨慎和含蓄,做到“三思而后行”。言有所戒,是处世之道,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,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纪、明纪融入日常,时刻保持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之感,勤掸“思想尘”、常思“贪欲害”,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、法律底线不可触碰,筑牢遵纪守法的“思想防线”和“精神堤坝”,争当清廉建设的“领头羊”。

巧为“己”字加上“心字底”,心怀忌惮、心有所畏,把党的纪律印在“心中”。“学纪、知纪”是基础,“明纪、守纪”是根本,“无知者无畏,知而深深畏”,严守党的纪律的前提是熟知党的纪律,做到“了然于胸”“心中有数”。俗话说,“欲知平直,则必准绳;欲知方圆,则必规矩。”从一叶扁舟到巍巍巨轮,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、洒热血,在“夹缝”中求生存,在“苦难”中求成长,靠的不是“上天眷顾”,而是铁一般的纪律,这也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“重要法宝”。“忌”字上边是“己”,下面是“心”,意思是“心中要有敬畏”,对党的纪律要心存敬畏、严格遵守,避免与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背道而驰,背弃初心使命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,明确纪律要求,“底线”树牢不逾越、“高压线”高悬不触碰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有所不为”的准则,持之以恒净化“社交圈”“生活圈”“朋友圈”,保持“清风两袖朝天去,免得闾阎话短长”的清风正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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