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,要坚持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党纪学习教育“收官”不“收场”、“交卷”不“交差”,广大党员干部要鼓足劲头再出发,持续筑牢思想理论“制高点”、拉紧廉洁从政“警戒线”、拓展为民服务“覆盖面”,从“点”出发、以“线”相连、扩“面”成势,在以学促干、融会贯通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。
秉持“学无止境、学以立德”的求知精神,以“深研细悟、笃信笃行”的勤学恒心筑牢思想理论“制高点”。“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”党纪学习教育,非一朝一夕之功,而是一场旷日持久的“修行”,需持之以恒、久久为功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、人生成长之梯、政党巩固之基、国家兴盛之要。”面对党纪学习教育的新阶段,部分党员干部易生懈怠之心,认为学习已毕,可以“歇歇脚”“喘喘气”,实则不然。党纪党规博大精深,需反复咀嚼,方能领悟其精髓。广大党员干部应将理论学习作为筑牢信仰之基、补足精神之钙、把稳思想之舵的重要途径,时刻保持“空杯心态”,杜绝浅尝辄止、一知半解。要深钻细研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厘清其理论品格、把握其思想要义、悟透其精神实质,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。同时,广大党员干部要将《条例》视为锤炼党性、提纯思想的“熔炉”,常学常新,在反复研读、深刻体悟中,强化纪律意识,提升思想境界,确保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、管得住行为、守得住清白。
强化“法纪森严、规矩在心”的纪律意识,以“严于律己、守纪如铁”的坚韧决心拉紧廉洁从政“警戒线”。“欲知平直,则必准绳;欲知方圆,则必规矩。”严于律己,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;守纪如铁,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严以律己,就是要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,慎独慎微、勤于自省。”敢于自我革命,是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由之路。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将反面典型案例作为“正己之镜”,将他人教训作为“修己之戒”,常怀敬畏之心,常思贪欲之害,常修为政之德,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,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。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,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,第一目标是为民服务,把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习惯在“阳光”下工作和生活,让清正廉洁的自律之风成为党员干部的鲜明底色。同时,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始终坚守纪律底线,不越雷池一步。
践行“民之所忧、我必念之”的为民情怀,以“心系群众、人民至上”的永恒初心拓展为民服务“覆盖面”。“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。”党的根基在人民,血脉在人民,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天职和使命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: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。”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人民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,学习党纪党规不仅仅是为了遵守纪律,还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、服务群众。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,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实事,以实际行动诠释“人民至上”的价值理念。要发扬钉钉子精神,一锤接着一锤敲,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,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要勇于担当作为,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,不能有丝毫懈怠,更不能推诿扯皮,常怀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敢于啃硬骨头、涉险滩,用创新的思维、务实的举措破解难题,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待,让群众看到变化、见到成效、得到实惠,在一件件民生实事中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