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纪学习教育当“严值”与“气质”并存

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7日下午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。习近平指出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引导党员、干部把增强党性、严守纪律、砥砺作风贯通起来,融入日常、化为习惯。广大党员干部应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要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,使“严值”与“气质”时刻并存,不断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。

以“严气正性”的态度学出实际成效,在“立身以立学为先”中强信仰、坚信念,涵养学纪正心的“正气”。“木受绳则直,金就砺则利”,筑牢对党忠诚的首要之法便是常抓不懈加强理论学习,新时代更是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才能顺利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。因此,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理论思想和要求,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新增和修改的重点条文,逐字逐句读、逐章逐条悟,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抵腐防变的“思想养分”,在“廉洁本色”中淬炼过硬定力,以便更加自觉地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还要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,弄明白应做与必做,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“堤坝”,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自身的政治自觉与思想自觉,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让党纪学习教育往心里走。

以“严于律己”的作风保持政治自觉,在“心不动于微利诱”上守纪律、讲规矩,增强知行合一的“骨气”。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。“知是行之始,行是知之成”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对党员干部能为与不可为之事进行了清晰界定,是广大党员干部规范自己行为的最新标准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遵规守纪刻在心头,作为立身之本、处世之要,时刻保持对“腐蚀”“围猎”的警觉,时刻把遵规守纪印刻于心、践之于行,以身作则知敬畏,严于律己存戒惧。要准确领悟组织上“严”管厚爱的良苦用心,坚决抵制打折扣搞变通、搞政治攀附、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,做到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杜绝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发生,不断检视自己、警示自己,抵制各种利益诱惑,严格自我要求,通过党纪学习教育,让守纪律、讲规矩融入血脉和内心,争做最讲政治、最守纪律、最敢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。

以“严戒腐败”的决心坚持慎权慎行,在“权重不移公仆心”上出实策、办实事,提振一心为民的“底气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,姓公不姓私,只能用来为党分忧、为国干事、为民谋利。”“官清民自安,法正天心顺。”广大党员干部当对照“初心明镜”,保持“为公之心、为民之情”,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、用权不谋一己之私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言行一致、秉公执法、将用权“方向盘”把好,廉洁“安全带”系牢,自觉坚决抵制歪风邪气。还要勤掸“思想尘”、常破“心中贼”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为民实践,敢于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,提振一心为民的“底气”,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最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不竭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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