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常学、常悟、常践”让党纪学习“不止步”

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,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坚持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纪律建设是一场“持久战”,想要打赢这场“持久战”,务必要推动党纪学习常态化长效化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学习劲头不松懈,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坚持在条例中常学、警示中常悟、实干中常践,始终做到党纪学习“不止步”。

“常学”党规党纪,坚持“熟读精思子自知”,始终做到纪律自觉“不止步”。问渠那得清如许,为有源头活水来。纪律自觉不是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,而是通过对党规党纪“常学常新”,保持“源头活水”地“常态注入”,才能将纪律和规矩印在心上,形成纪律自觉。扎实学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需要永久保持的“必修课”,也是不断强化“纪律自觉”的重要手段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规党纪始终放在心上、捧在手中,坚持全面系统学、原原本本学、逐章逐条学,摒弃懈怠情绪,始终本着对自己负责、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,时常巩固阅读,深刻领悟纪律规矩背后的内在逻辑,做到了然于心。要注重与时俱进,时常关心党和政府的最新要求,时刻关注社会上出现的典型案例,切实将党纪学习转变为“工作常态”“生活习惯”,确保纪律观念不断更新、与时俱进。

“常悟”警示案例,坚持“思则能知是与非”,始终做到防腐拒变“不止步”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,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,发挥警示、震慑、教育作用。警示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重要法宝,通过“沉浸式”警示教育,能够将个人“摆”进去,切实增强政治定力、夯实防腐支撑。党员干部要在警示教育中,不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、第一责任,把岗位当作干事创业的舞台,把职务看成服务发展的责任,严守政治规矩,不谋非分之利,不被各种诱惑所左右、迷惑,做到思想上一尘不染,行动上一身正气。要通过警示教育充分掌握党规党纪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要求,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纪律要求并高悬于心,时刻警醒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性。

“常践”实干担当,坚持“两袖清风不染尘”,始终做到遵规守纪“不止步”。《大学》有云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。唯有形成清正廉洁的思想定力,才能在工作中耐得住寂寞、抵得住诱惑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我将无我、不负人民”。党员干部要将党规党纪与自身岗位职责紧密结合,在工作中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多想想纪律规定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将党纪要求常伴左右。同时也要牢记纪律的存在并不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阻碍、躺平无为的借口,而是为党员干部把准方向的指南、保驾护航的利器。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热忱,将学习成果转变成干事创业的新鲜活力,坚持从群众中来、到群众中去,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、地方发展的迫切需要,入一线、解难题,干实事、建实功,以党纪学习护航实干担当,为地方发展做出卓越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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