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,要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。党纪学习教育“收官”不代表“收场”,更不是结束,广大党员干部当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“终身课题”,让党纪法规“浸润人心”、自我检视“触及灵魂”、为民情怀“永葆鲜活”,切实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
深化理论学习,让党纪法规“浸润人心”,以“吾将上下而求索”的勤学劲头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理论学习是掌握“看家本领”的前提。党纪学习教育不是“一阵子”的选题,而是“一辈子”的课题,需要我们持之以恒、久久为功,真正将纪律和规矩印在心上。广大党员干部当深化理论学习,让党纪法规“浸润人心”,深谙“学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”的真谛,主动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作为“枕边书”“案头卷”,始终坚持把学《条例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、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,与学习掌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3次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内容联系起来,不断深化对《条例》的理解,切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真正以“吾将上下而求索”的勤学劲头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
加强廉洁自律,让自我检视“触及灵魂”,以“谨于言而慎于行”的反躬自省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古人云:“越规者,规必惩之;逾矩者,矩必匡之。”党规党纪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,是我们党增强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的重要保障。广大党员干部当加强廉洁自律,让自我检视“触及灵魂”,主动拿出“刀刃向内”的勇气和自觉,时刻检视己身、锤炼党性,在熟练掌握《条例》每一章、每一条具体规定的基础上,明确“不能为”的负面清单,认真对照《条例》中关于“纪律处分”的种类、情形等内容,算清楚政治账、经济账、家庭账,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,时刻以廉洁自律的标准要求自己;同时,要勇于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,及时纠正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偏差,真正做到心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,真正以“谨于言而慎于行”的反躬自省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
强化实干担当,让为民情怀“永葆鲜活”,以“绝知此事要躬行”的躬耕实践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“苟徒知而不行,诚与不学无异。”无论是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,还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,都离不开严明的纪律作保障。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在“学纪”,落脚点在“守纪”。广大党员干部当强化实干担当,让为民情怀“永葆鲜活”,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将纪律建设最终落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,时刻铭记“权为民所赋、权为民所用”,置顶“人民呼声”、聚焦“人民需求”、对标“人民满意”,着力破解群众的急难愁盼,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的生动实践,真正以“绝知此事要躬行”的躬耕实践,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