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《决定》中提出“改革为了人民、改革依靠人民、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。”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,将“民心”“民愿”“民意”作为“立心”“明志”“行事”的标准和方向,抓住群众满意的“最大公约数”,以“心”执笔答好改革为民“必答题”,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创造新的历史伟业。
以“我将无我,不负人民”的坚定信念为解,答好“如何守住民心”之题。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”,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、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。从“半条被子”的温暖,到“江山就是人民,人民就是江山”的豪迈宣示,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。在新时代的改革浪潮中,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,“民心向背”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因素。党员干部要以“民心”为基,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我将无我,不负人民”的庄严承诺。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把群众的期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磅礴的力量。
以“背水一战,誓破楼兰”的坚韧实干为解,答好“如何回应民愿”之题。“民之所愿,政之所向。”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“深水区”“攻坚期”,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该毫不动摇坚持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,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。要以“民愿”为向,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根本标准。要坚持眼睛朝下看、脚步向下迈、力量往下使,深入基层一线,到群众中去、到问题中去、到矛盾中去,察实情、出实招、求实效。要敢于直面问题、勇于担当作为,以“钉钉子”精神抓好改革落实,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,不断优化改革路径和方法,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。
以“逢山开路,遇河搭桥”的勇毅担当为解,答好“如何顺应民意”之题。老百姓期盼什么,改革就应该推进什么。近年来,全国持续深入推进就业、教育、收入分配、医药卫生、社会保障、养老托幼、公共文化、基层治理等民生领域改革,始终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。“民意不可违,民心不可失。”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人民“满意不满意”“答应不答应”“高兴不高兴”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“民意”为尺,衡量改革举措是否真正契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,是否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。要深入了解民情、掌握民意,聚焦就业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保等民生领域,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改革举措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